三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原县工业区路雨污分流及道路工程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原县工业区路雨污分流及道路工程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三原县工业区路雨污分流及道路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CG-SYZJJ-********

项目名称:三原县工业区路雨污分流及道路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4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原县工业区路雨污分流及道路工程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442,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2,5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工程设计服务三原县工业区路雨污分流及道路工程设计1(项)详见采购文件442,500.00442,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工业区路雨污分流及道路工程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开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供应商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谈判,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8)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10)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方式:进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策法规,在搜索栏中输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点击下载附件内容即可;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池阳街西段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住所城B座1104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冲、高兴

电话:029-********

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7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设计 雨污分流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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