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803工程电梯采购项目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4〕9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803工程电梯采购项目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4〕91号

桂政采函〔2024〕91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广西汇奥电梯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16号保利·领秀前城领秀府15号楼十五层1501号

法定代表人:吴巧玲

委托代理人:陈双林

本中心于2024年4月17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803工程电梯采购项目(GXZC2023-G1-******-CGZX)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6项:采购文件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2、技术分”的“②产品性能分”:a、b、c、d、e项要求第三方检测报告内容仅日立电梯、上海三菱电梯具备,要求不合理;采购需求货物5“学员宿舍客梯”、货物6“导调中心客梯”中“载重:≥1050kg”的参数中要求与国标的载重标准不符。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人要求对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1、2、3、4、5成立,质疑事项6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4月26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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