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公办幼儿园托管单位的招标公告
遴选公办幼儿园托管单位的招标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关于遴选公办幼儿园托管单位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动我县深化幼儿教育改革,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给孩子们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现有城区一所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秀的托管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幼儿园名称:海口市港湾幼儿园保亭实验幼儿园新星分园(暂定)。该幼儿园作为海口市港湾幼儿园保亭实验幼儿园的分园,不定编定岗,不具有单独法人资格。
(二)幼儿园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七仙大道新星农场基建队。
(三)幼儿园规模:360人,共12个班。
二、遴选范围
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能提供专业、科学、高效的管理服务的教育机构或管理团队。
三、遴选条件
(一)托管单位办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在幼儿园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保教育公平和质量。
(二)托管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良好的信誉,同时能够根据幼儿园的办学需求配齐园长、教师、保育员等人员,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管理团队能够建立并执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够主动接受总园以及上级行政部门监督管理。
(三)托管单位必须坚持科学办园,注重个性化教育、游戏化学习、家庭教育延伸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关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的教育,为每个孩子提供安全、健康、快乐的学习环境,把孩子们培养成为有礼貌、有爱心、有创意的未来之星。
(四)托管单位应具有幼儿园管理经验和成功案例,能够为幼儿园提供全面、优质、专业的服务,能够根据幼儿园的实际需求,量身定制适合的管理方案,帮助幼儿园实现更好的发展和提升。
(五)托管单位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熟悉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特点和规律,能有效引导幼儿全面发展,办学各类标准能到达到公办园办园标准,力争在2年时间内达到县一级幼儿园标准。
(六)托管单位能够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和后勤保障,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急能力,能够与幼儿园的教师、家长等各方进行有效沟通,共同推动幼儿园的进步和发展。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的单位请在2024年5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邮寄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室106室。
(二)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考察:县教育局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四)评审: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候选单位。
(五)公示:对确定的候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确定托管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的托管单位。
五、报名材料
(一)单位简介和相关资质证明。
(二)托管方案和服务承诺。
(三)师资团队和管理人员介绍。
(四)相关业绩和成功案例。
六、其他事项
(一)团队人员(含园长、教师、保育员等)工资由保亭县教育局组织发放。
(二)幼儿园应开设共管账户用于相关资金收取和支出,相关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照要求执行,并接受监督。
(三)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根据评定的等级进行收费。
(四)幼儿园可参照其他公办幼儿园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和补贴。
(五)报名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六)本次报名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或挂靠单位申请。
(七)本次遴选的最终解释权归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所有。
联系人:周千里
联系电话:089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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