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群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19.96亩耕地出租招标公告
红群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19.96亩耕地出租招标公告
花都区花山镇定于2016-06-15日9:30时于花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对花山镇红群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19.96亩耕地出租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编号||单元号 | 资产类型 | 面积 | 租赁年限 | 价格下限 | 资产地址 |
********2013-0007||001 | 耕地 | 19.96亩 | 10.4166 | 1320.00元/年·亩 |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种植业 | |||||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四、本次项目采用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五、领取资料 投标单位可于2016-06-13至2016-06-14,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花山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 |||||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6-06-14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30000.00,并到花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确认竞投资格。 | |||||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 |||||
八、提交标书截止时间为 2016-06-14日。 | |||||
九、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2016-06-15日9:3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花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 |||||
十、其他事项 1.交易保证金为30000元,竞投人在竞投会举办前一日,将交易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缴纳至账号: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开户行为稠州银行),账号:****************0026 ;2、该地块属于生猪养殖禁养区,其他禽畜养殖报畜牧站核定许可,办理有关手续. 3、租金每4年递增10%;4、竞得方需向红群村委和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各缴交50元/年/亩及30元/年/亩的综合服务费。 | |||||
十一、联系方式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 | ||||
联系人: | 罗立锋 | 联系电话: | 155*****215 | ||
花都区花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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