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变型拖拉机清零的通告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变型拖拉机清零的通告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变型拖拉机清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6:45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要求,我市积极开展存量变型拖拉机(俗称小型多功能拖拉机)清零工作。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全部依法公告注销,实现我市存量变型拖拉机全部清零。从2024年4月1日起,凡悬挂“桂01”拖拉机(小型多功能拖拉机)号牌和使用南宁市所属辖区县(市、区)核发的拖拉机行驶证登记为“小型多功能拖拉机”的拖拉机均属已依法注销作废或属假牌、套牌、假证车辆,不得再投入使用,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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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变型拖拉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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