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普陀区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强化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咨询举报“一站式”受理、处理工作机制。
一、受理范围
区财政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规划、公告文件、行政合同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
二、受理方式
区财政局将通过电话举报、来信来访、邮寄、传真等方式接收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举报应提供以下内容:
1.被举报的政策名称、施行时间;
2.被举报的政策措施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审查标准的具体内容;
3.信息。
三、投诉受理渠道
来访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东411;
举报电话:0580-*******;
传真电话:0580-*******
四、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接收投诉举报后,我局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原则转交政策制发科室,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及时补审;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投诉举报人作出解释说明,并逐年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实施期限到期或者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按照“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标签: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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