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资产处置公告简阳市公资竞告〔2024〕15号招标公告
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资产处置公告简阳市公资竞告〔2024〕15号招标公告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简阳市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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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10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04月28日09:16至2024年05月11日09:3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应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 5日内向简阳市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转入该标的的成交价款。户 名:简阳市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工行简阳支行 账 号:231*****290******** | ||||||||||||||
标的物交付 | 1、竞买人在付清成交价款及佣金后 7日内,由转让方(项目业主)在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现状移交给竞买人;未拆除的拍卖标的由竞买人自行拆除,其拆除费、装卸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2、竞买人未及时受领拍卖标的的,并应对其所购拍卖标的负全责,即使该拍卖标的仍由转让方(项目业主)保管,转让方(项目业主)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标的的毁损、灭失,不负任何责任。且应当支付其保管费、搬运费、储藏费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 3、标的物移交后,竞买人在15日内拆除并现场清理完毕,逾期未清理完毕的资产由转让方(项目业主)处置。 4、拍卖成交后非拍卖人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交割的,竞买人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7个工作日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谢富胜 181*****351,成都市简阳市南街91号 3.成都市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简阳市印鳌路159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 | |||||||||||||||
公告附件 | ******28091940-A8CF5E5300F94A5F94DADE84908EACCF.pdf" target="_blank">方案.pdf ******28093252-3CE2B4491E2F40908A7F51EBC94064F6.pdf" target="_blank">物资处置清单.pdf ******28093255-223FE3A7BBFA40138D63296C78BD6CA3.pdf" target="_blank">资产资源竞买人操作手册.pdf ******28093306-A4B3B536D868447B970B186519E70F1B.pdf" target="_blank">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pdf ******28093307-B7D392D500794E2A8CBC54809EEC4C70.pdf" target="_blank">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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