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11号17号18号住宅楼招标公告
9号11号17号18号住宅楼招标公告
1、山东日照酿酒总厂的9#11#17#18#住宅楼,已由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
9#11#17#18#住宅楼:12374平方米,框架结构,六层
2.2工程建设项目地点为工程位于迟吴路南、荟阳路东。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7年11月30日,工期2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优良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或多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当合格申请人数量过多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不少于8家投标单位。
6、投标申请人可从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7年3月19日至2007年3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3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到日照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日照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1、有意投标的企业请于2007年3月16日至2007年3月18日17:00前,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清欠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如项目经理已经押证,此次报名作废)到日照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报名。
招 标 人:山东日照酿酒总厂
招标代理机构: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69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玉芝 郑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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