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街道至高峰头道路两侧景观提升节点公园建设项目水稳料、沥青料、弃方运输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郯城街道至高峰头道路两侧景观提升节点公园建设项目水稳料、沥青料、弃方运输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郯城街道至高峰头道路两侧景观提升节点公园建设项目水稳料、沥青料、弃方运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条件

郯城街道至高峰头道路两侧景观提升节点公园建设项目水稳料、沥青料、弃方运输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二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采购人:山东沂蒙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知行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郯城街道至高峰头道路两侧景观提升节点公园建设项目水稳料、沥青料、弃方运输项目

4、项目编号:YMJTCG-2024-032

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6、采购范围:山东沂蒙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郯城县东环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水稳料、沥青料、弃方运输,根据本项目要求,把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运输周期:暂定为6个月。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自营或长期固定的水稳、沥青运输车辆,有合法合规的营运手续,有运输协调能力,有紧急备用车辆,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信用查询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

6、投标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投标人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价;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日期:2024年4月28日8:30至2024年5月7日17:30,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办理CA 实名认证后,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注: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②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对信誉良好的投标人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9日9时30分。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3、逾期上传或者未在系统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沂蒙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539-*******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市知行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9*****203

标签: 公园建设 景观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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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知行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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