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与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委托服务尚豪酒店破产清算及债权确认诉讼采购项目的公示

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与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委托服务尚豪酒店破产清算及债权确认诉讼采购项目的公示

厦门电信与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委托服务(尚豪酒店破产清算及债权确认诉讼)采购项目公示

[厦门电信与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委托服务(尚豪酒店破产清算及债权确认诉讼)采购项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厦门电信与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委托服务(尚豪酒店破产清算及债权确认诉讼)采购项目】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闽〔2019〕280号)第十九条规定,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单位,可根据与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对预估服务费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直接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作为纠纷案件代理律师。我司与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签订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本次厦门市尚豪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及可能产生的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拟采用单一来源(定向采购)方式,聘请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作为破产清算程序及债权确认诉讼的代理律师。经谈判小组与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就价格进行谈判,代理服务分非诉程序及诉讼程序两个阶段,采用“基础代理+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非诉程序基础代理费用不高于2万元,如我司债权得到确认,同时其他人债权人的债权被不予认定或认定为劣后债权,我司向代理人支付*****元的风险代理费;如我司债权无法确认或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得到确认,我司不支付非诉阶段的风险代理费用,案件进入债权确认诉讼阶段。鉴于诉讼标的预计超过400万元,拟采用包干方式由代理人代理一、二审、执行程序,代理费用按*****元支付。另为激励代理人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拟按我司实际回收债权的6%另行支付风险代理费用。以上所有费用合计不超过*****元。】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

公示期自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7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电话:0592-*******

邮箱:xmlchen@chinatelecom.cn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白鹤路25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日期:2024年4月28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DeclareDetails?id=702*****483*****&type=2&docTypeCode=PurchaseAnnounceBasic
,福建,厦门

标签: 律师事务所 破产清算 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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