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丰县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对“东丰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东丰县财政局。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丰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1216
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16-125
二、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及标准 | 数量 | 数量单位 |
1 | 千兆交换机1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2 | 台 |
2 | 千兆交换机2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7 | 台 |
3 | “财政云”硬件平台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个 |
4 | “财政云”计算节点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9 | 台 |
5 | “财政云”软件系统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套 |
6 | 数据存储系统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台 |
7 | 光纤通道交换机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2 | 台 |
8 | 数据中心接入交换机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台 |
9 | 核心交换机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台 |
10 | 防火墙1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台 |
11 | 万兆光模块1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22 | 套 |
12 | 万兆光模块2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2 | 套 |
13 | 桌面云终端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50 | 台 |
14 | 桌面云软件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50 | 套 |
15 | 显示器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50 | 台 |
16 | HBA卡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4 | 块 |
17 | 防火墙2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台 |
18 | 防火墙3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台 |
19 | 数据迁移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项 |
20 | 液晶电视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台 |
21 | 路由器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台 |
22 | 无线AC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台 |
23 | 无线AP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6 | 台 |
24 | POE交换机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台 |
25 | 防静电地板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项 |
26 | 综合布线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项 |
27 | 桌椅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项 |
28 | 机柜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套 |
29 | 会议系统 | 详见设备参数要求部分 | 1 | 套 |
用途:国库支付系统升级改造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投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
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60个日历日内
交货地点:东丰县财政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7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8要求投标人须具备ISCCC信息安全服务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9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报告(上月财务报表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6年6月7日—2016年6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8:30-11:00至13:00-16:00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6年6月30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缴纳金额为6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6年7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兹定于2016年7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777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财政局
地 址:辽源市东丰县
联系人:王 波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洽购标书: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标书发售处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联 系 人:马兴龙、张宁
办公电话:
186*****906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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