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中医院设备用房及中药房改造工程

醴陵市中医院设备用房及中药房改造工程


醴陵市中医院设备用房及中药房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醴陵市中医院的委托,对其醴陵市中医院设备用房及中药房改造工程项目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货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中医院设备用房及中药房改造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MOCOCELILING-2016-16
3、投资规模:预算投资为:*******.00元;
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中标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7、要求工期:60日历天;
8、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2.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4)施工员和安全员各一名,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安全员另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拟任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注册单位必须是本单位)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员的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货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货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货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醴陵市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雄联系人:钟继生
地址:醴陵市仙霞镇地地址:醴陵市解放路3号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
电话:188*****909电话:****-********



2016年6月6日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货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醴陵市中医院设备用房及中药房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MOCOCRLILING-2016-16]相关内容,知悉供货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货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货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它供货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货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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