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保山市社会福利院集中养育儿童生活区安全防护栏及围墙防盗钢刺安装施工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SBYZB-2024-012C)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社会福利院集中养育儿童生活区安全防护栏及围墙防盗钢刺安装施工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94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市社会福
利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预算金额:¥119400.00元:2.最高限价:¥119400.00元:3.采购内容:保山
市社会福利院集中养育儿童生活区安全防护栏及围墙防盗钢刺安装施工,涉及到的全部相关
施工内容、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售后服务等,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必须整体报价不
得拆分,不允许不平衡报价发生,不平衡报价的所有责任由磋商申请人负责,具体要求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工程量表:4.付款方式: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
定:5.合同履约期限:15日历天: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社会福利院集中养育儿童生活区安全防护栏及围墙防盗钢刺安装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市社会福利院集中养育儿童生活区安全防护栏及围墙防盗钢刺安装施工)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
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
标资格: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否则申请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8日14时30分到2024年05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地点: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请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本单位人员持本人身
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每页加盖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1、磋商申请函(格式自拟,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保山博越工
各
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景盛花园1栋4单元304室)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2.方式:现场报名;3.售价: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15时00分
53050
递交方式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景盛花园1栋4单元3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景盛花园1栋4单元304
室)
七、其他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
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和平支行
账号:2510000409000031183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业务咨询电话:0875-2896665
联系人:李先生
注: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
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②)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
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磋商申请
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
准详见竞争性碰商文件。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
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203549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山市民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875-2214026
电子邮件:36118042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景盛花园H1-4栋304室
联系人:李先生、赵先生
电
话:0875-2896665
电子邮件:1287624385@qq.com
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人米塑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草
0502035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