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儋州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EPC(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B2024-022)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儋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儋州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EPC(勘察、设计、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乡润控股(海南)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十五万亩以上智慧生态循环农业区,五万亩高标准农田优质粮食基地,万亩
智慧生态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六个以上存栏 1000 头的小黄牛育肥场一个存栏 2000
头的种牛场,食用菌全产业链示范场带动辐射十万亩林下经济,500 个数字农业基场一个市
域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七个产地仓一个加工配送中心。建设七个庭院经济示范村十二
个示范田园社区,研学与自然教育基地,文创园,文旅基地,康养基地,电商园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儋州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EPC(勘察、设计、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儋州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EPC(勘察、设计、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
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
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勘察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含)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
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甲级(含)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
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 ;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
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5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
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
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 3 家(含 3 家);(5)联
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格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0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的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在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海秀中路 132
号鑫业园 6 楼 603 室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今雨商业街 4 栋三楼开标室 8 号(海南招
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今雨商业街 4 栋三楼开标室 8 号(海南招
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EPC(勘察、设计、施工)已由海南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以 2311-460400-04-05-57311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乡润控股(海南)有限公
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乡润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为 海南艺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海南省儋州市 ;
2.2.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十五万亩以上智慧生态循环农业区,五万亩高标准农田优质粮食基
地,万亩智慧生态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六个以上存栏 1000 头的小黄牛育肥场一个
存栏 2000 头的种牛场,食用菌全产业链示范场带动辐射十万亩林下经济,500 个数字农业
基场一个市域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七个产地仓一个加工配送中心。建设七个庭院经济
示范村十二个示范田园社区,研学与自然教育基地,文创园,文旅基地,康养基地,电商园
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
期内的保修责任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建设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设计招标范围:初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后期施工配合;
勘察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及后期配合服务。
2.4.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73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
有) / ;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项目本身 ;
2.6.质量要求: 施工: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设计:符合国
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勘察: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
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施
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
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勘察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含)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
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甲级(含)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
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 ;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
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5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
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
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 3 家(含 3 家);(5)联
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格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
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
方案)等)。
4.2 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 3 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4 月 28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5 月 08 日 18 时 00 分,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扫描件(以
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在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海秀中路 132 号鑫业园 6 楼 603 室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05 月 20 日 14:30 时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0000.00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20 日 14:30 时(具
体时间),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今雨商业街 4 栋三楼开标室 8 号(海南招
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金额的 5%。
8.2 履约担保形式: 现金转账或国有五大银行出具的保函 。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向银行发出履约担
保解除通知之日止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乡润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 224 国道海榆中线 28 公里处东山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电话: 18889623856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艺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海秀中路 132 号鑫业园 6 楼 603 室
电话: 18889182658
联系人: 范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乡润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 224 国道海榆中线 28 公里处东山现代农业产业示
范园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8896238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艺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海秀中路 132 号鑫业园 6 楼 603 室
联 系 人: 范工
电 话: 1888918265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