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委托服务

物业委托服务

物业委托服务(创新广场基础物业服务)可不招标信息公示

项目类别:服务/其他服务/其他类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非招项目名称 :

物业委托服务(创新广场基础物业服务)




公示发布时间 :

2024-04-28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4-28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05-02 00:00:00




采购项目单位联系人 :

李亚妮




采购项目单位联系人方式 :

159*****560




异议受理人(监督人) :

李春泉




异议受理人(监督人)联系方式 :

189*****002




项目单位 :
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可不招标原因 :
(五)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中涉及集团公司秘密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具备承揽能力的、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或与原设备配套、维修用的零部件;


拟选商名称 :
乌鲁木齐高新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
按照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四化”改革部署要求和西部管道公司办公需求,国家管网集团已批复同意西部管道公司租赁乌鲁木齐高新区创新广场作为本部办公场所。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租赁的创新广场*****平方米,F座1楼大厅26.7平方米,以及F座楼顶2处外立面广告位、地下车位提供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基础物业服务以及热气、冷气、水、电服务。


具体理由 :

国家管网集团已批复同意西部管道公司租赁乌鲁木齐高新区创新广场作为本部办公场所。乌鲁木齐高新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是创新广场产权所有方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创新广场物业服务单位。为保障公司本部租赁的创新广场办公场所及地下车位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基础物业服务正常开展以及水电、冷气、热气正常使用,按照公司《招标管理程序》5.1.2.5款规定:“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中涉及集团公司秘密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具备承揽能力的、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或与原设备配套、维修用的零部件”规定的可不招标情形,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不进行招标。




其他 :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
服务方应按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对园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物业管理区域实施综合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接受乙方监督、检查,按乙方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承担整个物业管理和服务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如因服务方管理措施不到位或工作过失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件,或造成乙方或他方经济损失的,均由服务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具体要求。


采购范围说明 :
(一)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为租赁的创新广场F座5-14(其中6层为601、603两间办公室,10层不含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质量监督站416.26平方米)、19层*****.95平方米、G座101房间263.82平方米、H座第3层1317.78平方米、F座1楼大厅26.7平方米,以及F座楼顶2处外立面广告位,地下车位等提供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基础物业服务。(二)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上述场所水费、电费、冷气费及热气费。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描述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委托 创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