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4年度公司网络安全联合演习相关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4年度公司网络安全联合演习相关项目招标公告
一、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委托,对2024年度公司网络安全联合演习相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本项目共2个包件进行采购,中标人确定原则“包件(一)与包件(二)兼投不兼中”。
具体如下:
包件 | 项目需求 所在地 | 采购内容 |
包件(一) | 北京 | 公司网络攻防实战演练防护咨询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且合同所有服务完成 |
上海、深圳 | 沪深分公司演习期间安全厂商人员现场值守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包件(二) | 北京 | 公司网络安全演习攻击检测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且合同所有服务完成 |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2个包件资格条件要求不同,具体如下):
包件(一):资格条件要求
1.【注册资本实缴金额】投标人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注册资本实缴金额(企业)或开办资金(事业单位)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招标公告或采购邀请发布日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公布的折算价计算);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注册资本实缴金额或开办资金证明材料(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报股东出资信息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报信息截图、或体现实缴注册资本内容的银行水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2.【类似业绩】投标人应具有金融行业网络攻防实战演习相关经验,且能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招标人单位保留核查的权利。
3.【资质认证】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有涉及安全防护系统的原厂授权(包含奇安信、青藤云、长亭、微步和绿盟)。
4.【商业信誉】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的,其投标无效,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其投标无效,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5.【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
6.【保密承诺】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7.【无潜在利益关系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存在其“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3年内从中国证监会或中国结算离职的情况”或承诺“存在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3年内从中国证监会或中国结算离职的情况,但上述离职人员无利用私人关系影响采购事项决策的情形”。
8.【网络安全承诺】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投产品和服务不包含违反网络安全审查结果的产品。
9.【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包件(二):资格条件要求
1.【注册资本实缴金额】投标人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注册资本实缴金额(企业)或开办资金(事业单位)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招标公告或采购邀请发布日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公布的折算价计算);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注册资本实缴金额或开办资金证明材料(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报股东出资信息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报信息截图、或体现实缴注册资本内容的银行水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2.【类似业绩】投标人应具有参与国家网络攻防实战演习相关经验,且能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招标人单位保留核查的权利。
3.【资质认证】投标人如果不是公安部日常威胁情报服务与攻防培训课程的原供应商,则须提供所投服务原供应商(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开具的服务承诺函。
4.【商业信誉】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的,其投标无效,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5.【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
6.【保密承诺】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7.【无潜在利益关系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存在其“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3年内从中国证监会或中国结算离职的情况”或承诺“存在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3年内从中国证监会或中国结算离职的情况,但上述离职人员无利用私人关系影响采购事项决策的情形”。
8.【网络安全承诺】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投产品和服务不包含违反网络安全审查结果的产品。
9.【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留存。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件500元人民币(RMB500),售后不退。未从招标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六、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5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会议室。
七、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5%/包件。投标保证金的接受人为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八、定于2024年5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邮编:******
电话:021-******** ******** ********
传真:021-********
联系人:杨旸、陆思彦、邓澍
E-mail:yy@shbid.com、lsy@shbid.com、ds@shbid.com
标签: 网络安全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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