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龙川)二期共建园土方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宝安(龙川)二期共建园土方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深圳宝安(龙川)二期共建园土方平整工程
批复文号 龙发改[2016]54号
批复单位 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龙川县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深圳宝安(龙川)二期共建园土方平整工程经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龙发改[2016]54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川县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为该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龙川县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2、工程地点:深圳宝安(龙川)二期共建园内
3、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深圳宝安(龙川)二期共建园扩园基础设施土方平整,主要平整土方*******.6立方米。项目总投资为3182.27万元,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筹解决,已落实。
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5. 招标内容:按施工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二、投标申请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对投标企业资格采用后审方式;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件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7、投标企业在报名前(以汇入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6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入以下账户,并在备注栏注明用途(如:×××工程投标保证金)。在报名前凭银行汇款凭证到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代表处领取收款收据(银行汇款凭证及收款收据在开标现场核查):
开户单位:龙川县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河源龙川支行
账 号:1250 1651 6010 000 531
三、企业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网页打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页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
6、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
7、材料员、质检员及施工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递交复印件的原件必须是有效证件,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未提交或提交不齐的视为资格不通过。)
9、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0、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汇款凭证及收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12、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及施工员身份证复印件;
13、全部报名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做好封面、目录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1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材料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如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移交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5、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汇款凭证及收款收据)原件参加整个投标活动(包括投标报名、投标及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6、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中标后必须常驻工地,不得随意更换。
四、定标办法: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和及投标截止时间:
1、递交报名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6日9:00至6月13日16:00(工作时间内:9:00-12:00;15:00-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7月5日9:00至10:00。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10:00;
4、报名及开标地点: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
六、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未经备案登记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但在一年内三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一年投标的处理;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一次给予不良行为登记备案,二次取消投标资格一年并上网公示。
七、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到龙川县检察院统一对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近十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潜在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龙川县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八、发布公告的九、联系方式:
1、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戴 生 联系电话:****-*******
2、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生 联系电话:****-*******
龙川县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人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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