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道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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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道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CTBX0090-2024-164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道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 236.789266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道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 2367892.66 元人民币(不含税),建
设地点:上海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路面工程; (002)基础工程安装、系统安装调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路面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①参选人为独立法人:
A.参选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
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
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参选人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
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
2.1.3.1 参选人须具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2 安全人员证书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
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项目负责人(B 类)【此处 B 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1.3.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需提供
证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缴纳单位须为参选人。(提供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
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5 月 7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5 月 7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
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5 月 7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 2022 年 5 月 7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
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
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
采购内容(划分包件或标段的以包件、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
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
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002 基础工程安装、系统安装调试)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①参选人为独立法人:
A.参选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
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
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参选人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
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
2.1.3.1 参选人须具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2 安全人员证书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
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项目负责人(B 类)【此处 B 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1.3.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需提供证书
复印件并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缴纳
单位须为参选人。(提供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
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
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5 月 7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5 月 7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
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5 月 7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 2022 年 5 月 7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
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
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
采购内容(划分包件或标段的以包件、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
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
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参选人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比选文
件:(1)潜在参选人在神采 E 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
进行注册并登录;(2)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菜单进入购买文件页面进行支付,支持
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付款后不需要审核即可领取文件;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 号 21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 号 21 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道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CTBX0090-2024-1645 ,比选人为
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
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可
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项目概况: 道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 2367892.66 元人民币(不含税),
建设地点:上海市。
1.2 比选范围:利用高位视频等智能感知设备新建 2 条施工道路的开挖以及修复,系统安装
基础的施工、停车收费系统的安装调试。
★1.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1.4 保修期:2 年。
1.5 本项目划分为 2 个包件:
包件一:路面工程,预估金额为 1331968.81 元(不含税);
包件二:基础工程安装、系统安装调试,预估金额为 1035923.85 元(不含税);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包件数量为 1 个。
★1.6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7 技术要求:参选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
要求。
★1.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 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包件一最高参选限价为 1331968.81 元人民
币,包件二最高参选限价为 1035923.85 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
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包件一:路面工程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①参选人为独立法人:
A.参选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
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
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参选人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
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
2.1.3.1 参选人须具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2 安全人员证书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
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项目负责人(B 类)【此处 B 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1.3.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需提供
证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缴纳单位须为参选人。(提供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
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5 月 7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5 月 7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
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5 月 7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 2022 年 5 月 7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
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
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
采购内容(划分包件或标段的以包件、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
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
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包件二:基础工程安装、系统安装调试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①参选人为独立法人:
A.参选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
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
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参选人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
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
2.1.3.1 参选人须具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2 安全人员证书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
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项目负责人(B 类)【此处 B 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1.3.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需提供证书
复印件并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缴纳
单位须为参选人。(提供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
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
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5 月 7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5 月 7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
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5 月 7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 2022 年 5 月 7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
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
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
采购内容(划分包件或标段的以包件、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
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
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参选人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1)潜在参选人在神采 E 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
注册并登录;
(2)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菜单进入购买文件页面进行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
付款,付款后不需要审核即可领取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文件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9 时 00 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 号 21 楼会议室。
5.1.1 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参选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
快递时间。比选代理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
并反馈参选人。比选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1.2 参选人也可以自行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比选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
无接触递交参选文件。
5.2 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唱价,唱价当日,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
翼云会议,自行下载 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比选代理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参
选人进入线上唱价会议。参选人应当在参选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
后期唱价时会议系统接入的参选人的唯一账号。唱价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
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结果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
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西路 189 号中国电信信息园区 B4 楼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58199658】
电子邮件:【zhuyj10@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漆凯、黄奇杰 何疌予
联系电话: 15000652372、18693092127
邮编:20005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银行账号:602811158
传真:021-62262221
7.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qikai.sh@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西路 189 号中国电信信息园区 B4 楼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58199658
电子邮件:zhuyj10@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江苏路 500 号 21 楼
联 系 人: 漆凯
电 话: 15000652372
电子邮件: qikai.sh@chinaccs.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智慧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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