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信访局的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吴中区信访局的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点此查看资格后审程序

1. 苏州市吴中区信访局 的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已经 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吴发改中心【2015】94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区财政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 估算价约1292.6977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装修工程 招标金额:1292.6977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7/3 至 2017/1/28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是否网上支付 招标文件售价 评标办法
0001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装修装饰工程 无 1292.6977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装饰-Ⅰ组; 房屋建筑-Ⅰ组; 房屋建筑-Ⅱ组; 是 220 评标办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是

注:请尚未开通“金融服务平台”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 登录金融服务平台获取中信银行附属账户,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参见“关于启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的投标人须知”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详见备注;
(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二)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以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全部满足才能合格)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公共建筑装饰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2014年6月及以后竣工的(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明确的金额为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6/6 09:00 至 2016/6/13 15:00 ,在 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通过“苏州投标工具”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6/28 14:00:0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
联系人: 庞工 传真: 电话: ****-********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南路125号3幢9楼
联系人: 周丽娟、陈良亮 传真: ******** 电话: 0512-********
邮编: 215128 E-Mail: 6819ab@sina.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林金明
项目组组长: 吴晓春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 上岗证号: 苏招E1096

11.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6/6 09:00


12. 备注: 1、本工程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形式,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单位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单位(且为苏州市预选承包商建筑装饰-Ⅰ组内的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拟选派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必须入选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房屋建筑-II组及以上。 3、各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B类证书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若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那么该单位必须同时入选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建筑装饰-Ⅰ组和房屋建筑-Ⅱ组、房屋建筑-Ⅰ组。 6、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原件。 7、图纸、品牌表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8、本工程设计单位苏州新宇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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