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翠湖欢乐行”--社区家园建设培育孵化项目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翠湖欢乐行”--社区家园建设培育孵化项目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翠湖欢乐行”--社区家园建设培育孵化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翠湖欢乐行”--社区家园建设培育孵化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1家供应商,深圳市光明区和合社工服务中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深圳市光明区和合社工服务中心提供的项目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和合社工服务中心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服务内容: 1.组织开展1场“翠湖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社区环境整治活动,累计开展时间不低于1.5小时,活动累计服务20人; 2.组织开展4场专业社区治理服务技能培训,包括组织1场社区基层服务礼仪培训、1场“心肺复苏”急救实操体验培训、1场情绪疏导及减压培训、1场应急/居家安全主题培训,促进社区居民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每场活动累计开展时间不低于1.5小时,活动累计服务80人次; 3.组织开展1个“针”心“针”意爱心编织队伍孵化小组,每场开展时间不低于1.5小时,小组累计开展5场,累计服务50人次; 4.结合社区积分兑换规则和制度要求,常态化组织开展队伍内部积分兑换活动,累计服务300人次; 5.组织开展1场“翠湖欢乐行”-社区家园建设队伍拓展活动,累计开展时间不低于1.5小时,累计服务人次达30人。 二、服务单位承诺: 1.参与本项目服务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参与本项目服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自愿承担后果以及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工作站;
地址: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碧园路55号
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 ********
公告日期:2024年4月28日
标签: 翠湖社区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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