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家埠街道大墩村河道清淤黄砂项目竞价公告二次

梅家埠街道大墩村河道清淤黄砂项目竞价公告二次

梅家埠街道大墩村河道清淤黄砂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竞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一、项目概况及售卖范围

1、项目概况:梅家埠街道大墩村河道清淤黄砂项目,黄砂售卖总方量约789.29立方米(方量以现场为准,不再据实收方,包死价),最低限价*****.05元(最低加价幅度为1000.00元)。

2、工程地点:临沂沂河新区。

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转运完成。

二、凡具有相应竞标资质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24年05月06日17:00时前到山东鼎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算圣路与府左路交汇处东南角)办理竞标事宜。

1、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原件、复印件留存)或建设项目证明(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

2、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竞标单位须于2024年05月06日17:00前,向山东鼎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的竞标保证金(户名:山东鼎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岛银行临沂河东支行、账号:7520 3020 0026 258),开标结束后除中标单位外全额退还给未中标单位。

四、售卖日程安排:

1、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10:00前,过时作废。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算圣路与府左路交汇处东南角

2、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10:00时

联系人:张工 徐工

联系电话:153*****908 186*****900

开标地点: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算圣路与府左路交汇处东南角

竞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付款方式: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两日内向临沂沂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缴纳全额黄砂价款,如两日内不缴纳费用将扣除竞标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

开标结束后,将未中标单位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竞买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竞标文件

2.1竞标报价:本次竞标设定最低限价*****.05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采挖、装车费、运输费、倒卸费、税金(3%增值税)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因采挖、装卸、运输标的物产生的损耗、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买前需综合考虑,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报价还应包含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中标单位在清运过程中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要求做好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如因违反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导致的行政处罚由中标单位负责。

2.2竞标人竞标时需提供竞标报价单,并密封于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竞标人法人章作骑缝章。

2.3竞标人应在密封袋外封面上注明竞标文件封面的内容,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2.4本次竞标价款含税费,税费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2.5在转运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有偷砂等违法行为,售卖单位将扣除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砂款,并解除合同。

三、评标办法:

本工程设最低限价*****.05元。竞标单位报价在最低限价以上为有效标,有效标内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竞标单位报价均为最高者,则由投标单位进行3次报价。

说明:本项目设有二次投标报价。开标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视为废标处理,售卖单位可另行组织竞标。由中标单位缴纳2000.00元招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输道路清扫,保持道路清洁和湿润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承包单位自行协调周边关系。

投 标 函

1、根据贵单位的 (项目名称)竞标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竞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经研究竞标文件后,我方愿意以 元(大写: 元)的投标报价承包本项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天内完成本工程,同时保证本项目验收时达到一次验收 标准。

3、我方同意所投送的投标书在贵单位竞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竞标文件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我方为中标单位,也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的原因。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开户地址:

梅家埠街道大墩村河道清淤黄砂项目二次报价单

报价单位名称:

二次报价(小写): (元)

二次报价(大写): (元)

签字确认:

其他事项: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身份证复印件位置)



委托代理人姓名: 性 别: 年 龄: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清淤黄砂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