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冯营电厂4月28日台式PH计等7项化验分析仪表采购公告
焦煤冯营电厂4月28日台式PH计等7项化验分析仪表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FYDL*********H001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4-04-28
焦煤冯营电厂4月28日台式PH计等7项化验分析仪表采购
项目编号:HNEC-FYDL*********
1.采购条件
焦煤冯营电厂4月28日台式PH计等7项化验分析仪表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折旧资金,采购人为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化水车间,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冯营电厂现场用台式PH计、台式电导率表、台式钠度计、快速水分测定仪、紫外线可见智能型多参数水质测定仪、分析电子天平、便携式溶解氧分析仪7项化验分析仪表各1台,详见采购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明细见物资清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采购所有物料,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模板1、2)。
3.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3供应商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3.3.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3.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3.3.7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3.3.8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5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询价采购,内容以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参加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进行报名。本次采购在 “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bid.zyepp.com/)上发布采购公告。
5. 响应保证金
5.1响应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
5.2响应保证金缴纳于该项目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生成的子账号中。供应商完成报名后,进入项目流程>保证金缴纳模块中查询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汇款时应备注本项目标段编号。
5.3响应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 操作教程>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投标人)。
5.4响应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保证金。
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被没收:a.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或未能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b.供应商在采购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采购的;c.供应商在询比采购有效期内发生违反国家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禁止的行为。
5.6响应保证金退还:本项目招标活动结束后,保证金将退回到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中。
6.响应文件内容
6.1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详见附件模板1、2),应在报名时上传提供。
6.2拟供应物资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3)及按技术要求提供的产品、业绩、保证金缴费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报名或报价时上传,未按要求提供或填报不全的,经询价小组认定后,有可能认为该供应商不响应采购要求,导致其未能成交,后果自负。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16时30分。
7.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随报价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及方式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10日9时00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及方式:线上开标,线下评审。
9.成交原则
不以价格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询价小组通过对比各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的质量、服务、质保期、交货期、付款方式等,按性价比最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10.其他
10.1招标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0.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
10.3交货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九里山乡冯营电厂院内。由出卖人负责运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交货。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0.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设备到货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运行3个月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4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所有合同金额的支付,按资金审批情况分期承兑支付。
10.5报价位数截取说明:平台最终显示投标人报价为含税价,此报价小数点后为四位小数,投标人在报价时需对此四位含税价小数部分有效位数进行取舍说明。若无说明,将按以下方式进行位数截取:报价十元以上的,不进位取整(即小数部分舍去);报价一元至九元的,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不进位);报价为元以下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不进位)。
10.6售后服务等事宜:在保质期内非人为损坏,免费维修、更换,如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在24小时内赶到产品使用现场进行服务。如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问题由使用人负责,如确为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全额承担。投标时,投标人应承诺质量保质期及相关服务。
10.7该项目报价包含制造、运输、卸货、指导安装调试、13%增值税、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的价格和费用。
10.8特别提醒:供应商应至少在报名报价截止时间前4个小时进行操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标机构联系人或网站客服电话联系。由于网络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报名报价的,后果自负!!!!
10.9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11.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0391-*******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化水车间
联系人:巩雅洁
电话:158*****543
招标机构: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391-******* 152*****886
电子邮件:jmjtht@126.com
后附:采购技术要求及相关附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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