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全域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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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全域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4-28 至 2024-05-09
撰写单位: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戴玮
(全域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全域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全域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32,000.00
最高限价(元):332,000
采购需求:

002包 信访、应急及其他环境监测

1.派驻一名持证监测人员,辅助招标人开展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及实验分析工作。

2.对辖区国考断面、市考断面、重点河流等开展预警监测、例行监测。

3.对信访投诉、执法、应急等,开展监测工作。

4.对辖区各入河排污口、河流污染问题、检查中发现的排污问题等开展临时性监测。

5.招标人指定的其他环境监测任务。

二、商务需求

1.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一年且中标经费核算完成。

2.履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由招标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招标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一年且中标经费核算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特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8,000.00
最高限价(元):68,000
采购需求:

003包 排污许可核查

服务需求:

1、投票人为招标人提供行政区域排污许可的证后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持;

2、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排污许可规范要求进行核查工作;

3、协助招标人对17家持证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进行现场核查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审核工作;

4、核查内容包括现场情况与排污许可证信息核实、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情况、各类污染物排放去向浓度总量等达标情况、企业环境管理台账规范性和真实性抽核查、执行报告填报情况和合理性审核;

5、编制企业证后管理核查报告。

6、核查报告装订成册共30份。

7、招标人有权监督投标人工作过程和验收投标人工作。

8、投标人应积极负责的为甲方服务,努力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9、投标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向招标人交付报告编制文件。

10、投标人对报告编制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投标人报告编制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投标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项目服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招标人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金额相等。

11、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每延误一天,减收该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二;

12、投标人有义务对服务项目的信息保密,并在未获得招标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向第三方披露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有关招标人的数据资料和内容。

二、商务需求

1.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一年且中标经费核算完成。

2.履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由招标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招标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一年且中标经费核算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特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0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棋盘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高坎街道泗水街 57 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wxzb2005@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22*****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杰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项目 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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