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4年度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招标公告

开展2024年度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招标公告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度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和范围

(一)评审范围

1.县属国有企业从事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2.县属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3.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从事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4.我县及以下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相关专业的人员。

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范围

1.电子信息:通信装备与系统专业、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专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电子专用设备专业、电子仪器与测量专业、电子元器件专业、广播中心工程专业、电视中心工程专业、广播电视覆盖工程专业、电影工程专业等;

2.化工(医药):化工工程专业、有机化工专业等;

3.机械:机械设计专业、机械制造专业、机械仪表专业、设备工程专业等;

4.煤矿:采矿专业、矿建专业、地质测量专业、矿山通风专业、选矿专业、矿山机电专业、矿山火工专业等;

5.酿酒:固态酿造专业、酿酒工业分析与检测专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专业、发酵工艺专业等。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文件执行(附件1),任职年限截至2024年6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下载。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注意:申报评委会选择“泸县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综合全面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事业单位在推荐时,要建立群众满意度或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机制,满意率需达到75%以上;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空缺内推荐)。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系原件复印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原件审验后退还)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历真伪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信息”1份。

2.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9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申报人员按照资历条件要求提供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3. 单位对推荐人实行公示的情况说明(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1份。

4.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和个人业务总结各1份。

5.任现职以来近四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6.代表本人业务技术工作能力论文1份。

7.身份证复印件1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

8.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应为能反映符合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

9. 任现职以来获奖情况、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10.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供近四年或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证明材料,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根据年限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11.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上述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和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审核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印章。其中,第5、6项申报助理工程师不作要求。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式2份,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佐证材料装入标准档案袋,在档案袋目录上依次填上材料名称和联系电话(具体要求见附件3)。

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由企事业单位统一报送至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地址:花园干道127号)人事政工股(304)。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5月24日。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逾期不得补报)。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初审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逾期概不受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同时将失信人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黑名单”,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在评审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三)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送审单位接到泸县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后,到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人事政工股(304)领回《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830-*******

0830-*******

监督电话:0830-*******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484185*****002(接听时段:9:00-12:00,13:00-17:00)

附件1:《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

经信规〔2022〕7号)

附件2:泸县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附件3:申报工程类职称评审装订材料目录

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1714292267214.jpg附件2.泸县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docx.docx

1714292267211.jpg附件3.申报工程类职称评审装订材料目录docx.docx

1714292269558.jpg附件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pdf



标签: 任职资格 评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