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施工中燃气等地下管线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施工中燃气等地下管线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建设单位、燃气等管线权属单位:

按照省安委会《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黑安发〔2024〕13号),我市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对建设项目施工违规挖掘燃气设施进行集中整治。近一阶段,地铁、道路新建改造、地下管线建设等工程项目陆续开工建设,为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施工中燃气等地下管线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有效防止第三方挖掘破坏燃气等地下管线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程建设单位要把燃气等地下管线安全保护作为工程建设推进的前提条件,市政挖掘工程(包括管线、勘察、路桥基坑、打桩等)必须办理管线会签手续。对未办理地下管线会签手续野蛮施工挖掘导致管线设施事故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对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限制所属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

二、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地下管线安全保护规定,开挖施工时严格按照管线会签内容组织工程实施,在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严禁使用机械施工。施工前要及时通知相邻管线权属单位现场监护人员指认线位,并在监护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施工,对线位不明的管线应探明管线位置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等既有管线设施损坏的,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第一时间通知管线权属单位组织抢险恢复。

三、管线权属单位要持续做好管线会签服务,对申请管线会签的工程项目认真核实所属管线情况,提供准确线位,明确会签意见和监护人员,确保会签服务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逾期视为同意施工。要积极配合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按建设单位请求进行现场监护工作。加强人员管理严禁吃拿卡要,坚决杜绝个别工作人员以工作忙、没时间等为借口不履行会签及监护责任。

四、燃气等管线权属单位要加强管线设施巡查力度,对存在管线设施的工程建设区域要严密监控工程建设行为,发现违规挖掘工程,要立即责令停止施工。

五、管线权属单位要按照抢险工程告知、备案程序实施管线抢险工程,实施抢险施工应做好告知、沟通工作,要通知相邻管线产权单位做好现场指认、监护,避免损坏相邻管线,要制定抢险预案,快速完成抢险修复工作,避免施工围挡长期设置对百姓出行及市容环境造成影响。

六、为便于各单位第一时间了解施工范围内管线基本现状,各管线产权单位、各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可向我局申请查阅施工范围内现状综合管线参考资料,对不明管线应探明管线位置后方可组织施工。联系人:赵希奇,联系电话:136*****800.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8日

标签: 做好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