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项目执行阶段代理律所选聘项目

《留学》项目执行阶段代理律所选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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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留学》项目执行阶段代理律所选聘项目
(招标编号:SDJZD2024-02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留学》项目执行阶段代理律所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青岛凤凰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留学》项目执行阶段代理律所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留学》项目执行阶段代理律所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资质要求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开标时须
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
1.2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开标时须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律师
执业证书原件)。
2 信用要求
(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采购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 11 号中冶东方 23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 11 号中冶东方 2303 室
七、其他
《留学》项目执行阶段代理律所选聘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建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凤凰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留学》
项目执行阶段代理律所选聘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
标。
1.项目名称:《留学》项目执行阶段代理律所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SDJZD2024-029
3.采购内容
包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1 最高费率不超过执行依据标的额的 3.5%,且支付费用总额不超过 217.84 万元。 最高费
率不超过执行依据标的额的 3.5%,且支付费用总额不超过 217.84 万元。 1 宗 《留学》项目
执行阶段代理律所招标一宗。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开标时
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
4.1.2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开标时须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律
师执业证书原件)。
4.2 信用要求
(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时间:自 2024 年 04 月 29 日起至 2024 年 05 月 0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6.2 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 11 号中冶东方 2303 室
6.3 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材料进行报名审核(报
名时的审核不代表投标时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
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6.3.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2 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4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5 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地
点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 11 号中冶东方 23 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未出
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8.1 采 购 人:青岛凤凰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 1669 号 A 座 19 层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32-83173534
8.2 代理机构:山东建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 11 号中冶东方大厦 23 楼
联 系 人:孔笑
联系电话:13370888112/0532-82225555
发布日期:2024 年 04 月 2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凤凰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 1669 号 A 座 19 层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32-831735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建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 11 号中冶东方大厦 2303 室
联 系 人: 孔笑 13370888112
电 话: 0532-82225555
电子邮件: jzd8222555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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