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人民法庭涉外民商事调解室改造项目公告

吉隆人民法庭涉外民商事调解室改造项目公告

吉隆人民法庭涉外民商事调解室改造项目公告
一、比选要求
1.项目情况:吉隆人民法庭涉外民商事调解室改造项目,本次比选最高限价以概算批复为准为35.7万元;
2.服务条件:拟选择招标综合实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的监理机构;
3.服务内容:协助招标人开展本项目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以及项目法人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工作;
4.服务时限:自签订监理合同至工程竣工交付为止。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部门相关要求;
2.比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具备:总监须具有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配备满足本项目的其他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3.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4.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无亏损(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5.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完成的类似监理业绩证明。
三、报名要求及比选时间
1.报价单、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招标代理业绩、其他证明材料、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近三年内类似业绩和财务报表;
2.相关比选文件须分项目装订并密封,相关比选文件需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3.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13:00,地点为:吉隆县人民法院;
4.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第一名确定本次项目监理机构;
5.比选报价低于市场价的不予受理。
四、中标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吉隆发布、吉隆县人民法院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隆人民法庭;
联系人:达娃旺堆 联系电话:180*****062
地址:吉隆县宗嘎镇幸福路41号 吉隆县人民法院;
附件:吉隆人民法庭涉外民商事调解室改造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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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民商事 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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