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头桥镇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广陵区头桥镇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广陵区头桥镇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2024年4月1日)

1、广陵区头桥镇农业农村局建设项目广陵区头桥镇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广陵区头桥镇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安阜村、二桥村、头桥村、大同村、南华村、安帖村、新桥村、西城村、九圣村、新华村、红平村、庆丰村、国玉村、福成村、迎新村。

(2)建设规模:广陵区头桥镇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对广陵区头桥镇安阜村、二桥村、头桥村、大同村、南华村、安帖村、新桥村、西城村、九圣村、新华村、红平村、庆丰村、国玉村、福成村、迎新村进行环境改造升级工程、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和特色产业工程建设。

(3)总投资额:约50万元。

(4)工期要求:30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5日,竣工日期:2025年2月28日。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5)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7)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不能反应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7、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下午2:30至5:30时;

(2)报名地点: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中路469号(中国人民保险三楼);

(3)联系方式:周工,182*****729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中路469号(中国人民保险三楼)

标签: 片区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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