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碑店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基础设施修复招标公告
河北省高碑店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基础设施修复招标公告
【河北省高碑店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基础设施修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高碑店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基础设施修复已由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碑店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高行审招标核[2024]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气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高碑店市方官镇八堵墙村南市气象局 项目概况:①业务用房:业务楼改建,综合业务平面整修,业务楼卫生间改造;②附属用房(配电室、空调房等):改建,做保温及外墙漆面,安装玻璃过廊,人影设备室、发电房及供暖房改造,改造值班宿舍,屋面防水修整;③配套设施:路面硬化恢复,对接城市排水,供暖改造;停车场恢复,观测场至业务室线路整修,观测场地沟改造,观测场防雷及电力设施修复,气象观测场围栏整修,汽车充电桩等。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9 09:00至2024-05-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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