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科创园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星网锐捷科创园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星网锐捷科创园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2023-12-15
    星网锐捷科创园(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2024-04-28
    星网锐捷科创园(建设运营一体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星网锐捷科创园(建设运营一体化) 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3]A******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机电沿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三环路以西,妙高路以南,三环路以北,同春药业以东;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智慧型生产车间约*****平方米,办公用房约5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容积率3.0。机动车停车位70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47辆。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一体化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星网锐捷科创园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采购及运营维护工作。基本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①设计内容: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工程)、室外工程、附属工程等全部总承包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单体工程、绿化景观(含优化)、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幕墙、智能化及安防工程、消防工程、电力工程、水土保持、环保降噪、标识导示系统、绿色建筑、室外给排水、装配式、装修工程、深化设计、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室内灯光照明、夜景工程及主体建筑泛光照明、电梯(含装饰)设计、交通影响评价、充电桩工程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

    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含全专业施工BIM设计、应用及指导。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所载明的以及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工程;以上施工范围的费用已综合在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③采购内容: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设备的采购;

    ④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位管理、充电桩管理、设备和管线维护及物业管理,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⑤其他: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质量安全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元,施工图设计费:人民币*******元,暂定金额:人民币********元。

    2.5.工期要求:建设总工期为9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运营维护服务期:3年;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装配式建筑的单体建筑应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要求,并通过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及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创建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装配式建筑的单体建筑应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要求,并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评价。

    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2.7.4运营维护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委托运营维护服务合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或承担运营维护任务的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营维护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是投标人(或承担运营维护任务的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联合体牵头人),由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可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和承担运营维护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含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体现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及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处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5)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5月9日17时00分00秒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1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的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6.3.2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6.3.1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3.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28日9时

    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机电沿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1号福建机控大厦13-16楼,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传真: /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2室,邮编:******

    电子邮箱:fjjdzbwb@qq.com

    电话: 0591-**************** ,传真:/

    联系人:张工、谢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层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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