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朝阳中学室外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海东市朝阳中学室外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经社【2014】6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教育局,资金来源为校安工程开行贷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
2.2建设规模:朝阳中学室外工程;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5招标编号:0773-1640GNQH01066;
2.6标段划分:
一标段:围墙、校门等工程;
二标段:室外管网等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一标段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3.3 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同一企业只能申请一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3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凭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0日10:00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虎台宾馆对面)
业务联系人:杨先生、党先生
传真:****-*******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标签: 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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