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马坊18号泰丰商贸停车场建设项目

东马坊18号泰丰商贸停车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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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东马坊18号泰丰商贸停车场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HZB-2024-12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马坊18号泰丰商贸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57.591369万元,招标人为北京上庄泰丰商贸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马坊村18号院宗地面积2644.80平米,经过修整院墙、清理渣土(降坡)、采
用混凝土及草坪砖结合的方式硬化地面、加装监控设施和新能源充电桩后,经测算预计能提
供105个标准车位
11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马坊18号泰丰商贸停车场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马坊18号泰丰商贸停车场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有投标资
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
财务报表,体现负债率、现金流,并对真实性做成承诺)或银行出具的距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6、自2021年01月01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
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无
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声明盖单位公章:2021年01月0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
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书面声
明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
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8、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个
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9、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声
明盖单位公章:2021年01月0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声
明盖单位公章):
10、在信用中国网(http:/wwm.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盖
章截图):
木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供应商上述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
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按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持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碰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17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17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受北京上庄泰丰商贸中心的委托,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对东马坊18号泰丰商贸停车场
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综合评分法,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
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HHZB-2024-123
2、项目名称:东马坊18号泰丰商贸停车场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东马坊村18号院
4、采购范围东马坊村18号院宗地面积2644.80平米,经过修整院墙、清理渣土(降坡)、
采用混凝土及草坪砖结合的方式硬化地面、加装监控设施和新能源充电桩后,经测算预计能
提供105个标准车位。
5、采购预算:575913.69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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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以成交人完成项目施工向采购人报送完工验收请示时间为准)
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4年0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08日。
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发包人设计文件的要求,验收合格
8、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日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有投标资
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
财务报表,体现负债率、现金流,并对真实性做成承诺)或银行出具的距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6、自2021年01月01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
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无
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声明盖单位公章;2021年01月0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
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书面声
明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
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8、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个
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9、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声
明盖单位公章:2021年01月0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声
明盖单位公章):

IO、在信用中国网(http:/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盖
章截图):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供应商上述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
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按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17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获取,持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碰商文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17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5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17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上庄泰丰商贸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乡上庄村
联系人:张参林
电话:139118726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01
联系人:何宇
电话:13220181858
电子邮件:bei jingzhonghaihua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询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

(盖章)
[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场 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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