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其他文件——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秘〔2024〕17号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金寨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金寨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22日


金寨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溺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管理。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印发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的通知》(皖学安〔2023〕2号)、《六安市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安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六教秘〔2024〕33号)要求,决定今年4月到10月,在全县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工作体系,筑牢中小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完善机制(2024年4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迅速启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按照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县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隐患排改(2024年9月底前完成)。

1.宣传教育全覆盖。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做到校内与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各学校要严格落实“1530”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要结合溺水事故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上一堂防溺水专题班会课、组织一次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组织一次游泳教育等七项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二是延伸宣传教育触角。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两微一端”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广播电视要滚动播出防溺水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农村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三是强化救护技能培训。各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要协同县游泳协会、蓝天救援队等定期组织“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中小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游泳纳入学校体育课程,推进游泳教育试点。

2.排查整改全覆盖。一是开展一次排查起底。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景区内水体等水域的具体情况,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各学校、村(社区)要于4月底前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设立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溺亡事故发生。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乡镇、各水域权属主体单位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并于4月底前完成宣传标语、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的更新维护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定期巡查检查、及时维护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3.联防联控全覆盖。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各乡镇要指导村(社区)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底数,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加强辖区危险水域巡查。县水利局要在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管理单位要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县住建局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县应急局要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矿坑防溺水措施;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县文旅体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并加强巡查监管。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水域的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

4.巡查防范全覆盖。各乡镇要对辖区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水域面积合理安排巡查值守人员,整合各类公益性岗位,加强日常巡查,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做好巡查值守记录。要充分发挥镇村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巡查中小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在重点时段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县公安局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设施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总结提升、抓长抓常(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加大对防溺水工作中典型经验的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总结深化防溺水工作中管用有效的做法,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县领导包保联系机制,联系县领导每月至少一次赴包保联系乡镇和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属地党委、政府对辖区防溺水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始终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推进家校社协同。各学校要在4月底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各乡镇、村(社区)要组织干部深入辖区内每名学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要发挥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作用,开展课外阅读、文化辅导、艺术学习等“暑期课堂”活动,协助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做好家庭监护。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将抽调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防溺水工作督导组,对全县防溺水工作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继续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内容,实行溺水事件倒扣分制度。

(四)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依纪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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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小学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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