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银行惠州荷兰水乡支行门楣招牌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Z4413003391000382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惠州荷兰水乡支行门楣招牌项目采购邀请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需对中行惠州荷兰水乡支行(地址:惠州市东平半岛 13 号小区光耀荷兰
水乡花园三期二组团 1 层 06-10 号中国银行荷兰水乡支行)门楣招牌进行采购,门楣招牌尺
寸:3 个面分别是长 2600mm×高 2200mm、长 20000mm×高 2200mm、长 2600mm×高 2200mm,
包工包料,施工工期为 30(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惠州荷兰水乡支行门楣招牌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惠州荷兰水乡支行门楣招牌项目采购邀请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
的除外):
①被宣告破产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
司。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
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13.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
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
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
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信息科技部、渠道
与运营管理部、办公室)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
14.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5.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关联关系,供应商应做出以下关联关系承诺:
(1)如供应商不是我行关联方,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成为我行的关联方,将及时告知我行。
(2)如供应商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
件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版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8 日 17 时 01 分
递交方式: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 22 号中国银行惠州分行三楼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 22 号中国银行惠州分行三楼办公室
七、其他
采购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采购方”、“采购人”或“我行”),现对惠州荷
兰水乡支行门楣招牌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荷兰水乡支行门楣招牌项目
二、采购编号:
【HZ2024019】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需对中行惠州荷兰水乡支行(地址:惠州市东平半岛 13 号小区光
耀荷兰水乡花园三期二组团 1 层 06-10 号中国银行荷兰水乡支行)门楣招牌进行采购,门楣
招牌尺寸:3 个面分别是长 2600mm×高 2200mm、长 20000mm×高 2200mm、长 2600mm×高
2200mm,包工包料,施工工期为 30(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
求说明书。
(二)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
被拒绝。
(三)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 家,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
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交货期:详见采购合同
(五)服务期:详见采购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
的除外):
①被宣告破产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
司。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
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13.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
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
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
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信息科技部、渠道
与运营管理部、办公室)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
14.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5.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关联关系,供应商应做出以下关联关系承诺:
(1)如供应商不是我行关联方,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成为我行的关联方,将及时告知我行。
(2)如供应商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
件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供应商在有效报名期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附件 3-2《授权委托证
明书》(如有)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我行联系邮箱:hzzhbgs@126.com。以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原件,在递交正式应答文件时请一并提供。
领取:领取文件免费
采购邀请文件获取:我行将在收到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后及时向已报名供应商发出采购邀请文
件电子版(发往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被授权人电子邮箱)。获取从我行联系邮箱发出的本采
购邀请文件的单位才能成为本次项目的报价人,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非报价人所递交的应答
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行内邮箱、行内公告栏。我行仅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未委托其他机构及媒体发布采购公告。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5 月 11 日 9:30 整。报价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递交至本项目联系人。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
予退还。采购人概不接受邮递、快递、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应答文件以及未
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的需要再定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
时间。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 22 号中国银行惠州分行三楼办公室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一)我行采购部门
电话:0752-2289511 信件地址、收件人及邮编: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 22 号 杨女士 516001
(二)我行监察部门
电话:0752-2289410 信件地址、收件人及邮编: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 22 号 罗女士 516001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 22 号中国银行惠州分行三楼办公室
邮编:516001
电话:0752-2286326
电子信箱:hzzhbgs@126.com
联系人:黄经理
一、采购需求说明书
1、采购标的
本项目需对中行惠州荷兰水乡支行(地址:惠州市东平半岛 13 号小区光耀荷兰水乡花园三
期二组团 1 层 06-10 号中国银行荷兰水乡支行)门楣招牌进行采购,门楣招牌尺寸:3 个面
分别是长 2600mm×高 2200mm、长 20000mm×高 2200mm、长 2600mm×高 2200mm,包工包料,
施工工期为 30(日历)天。
2、服务内容与要求
(1)门楣招牌制作要求详见附件:门楣招牌制作采购要求。
(2)按照我行的要求在网点的准确位置提供安装服务。
(3)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如遇招牌质量问题需按照我方要求及时解决。
(4)中标供应商提供所用材料除注明须用进口品牌外,必须使用国家或广东省的名牌产品,
并在验收时提供有关产品证明资料,绝不能使用三无产品。
(5)电器部分保修期三年、整体结构保修期五年。
3、报价与结算模式
(1)项目报价:
本项目报价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如货物,人工,交通运输费,管理费,税
金,利润及其它不可预见费用等),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上述服务费不因材料、劳务成本等变
动或其他任何原因而作调整。
(2)结算方式:一次性付款。供应商向我行提供验收材料及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我行在收
到相关材料后的 60 日内以转账形式向供应商支付结清款项。供应商不得收取工程预付款,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但结算金额不能高于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时的报价总价
款。无履约保证金。
附件:门楣招牌制作采购要求
一、技术标准依据
1、设计与图纸标准:
《中国银行网点形象标准化手册 V5.0 版》。
2、施工技术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50259-96)。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GBJ01-26-96)。
3、工程验收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 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二、招牌图纸图例:
三、材料标准和制作工艺
门楣招牌根据网点现场实际尺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网点形象标准化手册(5.0 版)》制作
成型,招牌安装要求结构科学、安全牢固、平面平直、垂直、外表整洁、美观耐用。具体标
准如下表:
项目 标准
招牌结构、用材 面板和底架 1、招牌骨架、底架结构采用国标钢材∠30×30×3、∠40×40×4
镀锌角钢焊接;
2、招牌面板采用华尔泰或高士达牌氟碳铝塑板(板厚 4mm,铝厚 21cc);
行徽和文字 行徽和文字烤进口中行红色汽车漆及哑面黑色汽车漆;
辅助线采用开模定做铝材面烤进口中行灰色、红色汽车漆;
发光的行徽面板制作采用进口透明亚克力托底面捣三层进口饱和的环氧树脂;
发光文字面板制作采用进口透明亚克力托底面捣四层进口饱和的环氧树脂;(白天效果为黑
色、晚上亮灯时为白色)
发光的辅助线面板厚 4MM 广告灯箱专用透明 PC 耐力板,面裱 3M 中行专色红、灰膜;
其他 1、标识立体围边采用厚 1.2MM 砂面 304#不锈钢;
2、立体标识底托采用厚 0.8MM 砂面 304#不锈钢,烤进口白色光面汽车漆;
招牌顶部防水槽使用氟碳铝塑板(板厚 4mm,铝厚 21cc),防水胶采用硅酮结构幕墙密封胶,
优质招牌钢结构防护油漆做保护处理;
制作工艺和电气 尺寸要求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计算招牌尺寸,尺寸公差小于长度的
±1‰;
焊接 1、所有焊缝均为满焊,焊缝堆高不小于 3mm,焊缝质量检验等级为 2 级
照明和电源 1、发光字光源采用贴片防水 LED 模块;
2、转换电源采用 12V 防水型恒压专用电源;
3、光源连接电源线采用双塑耐燃电线;
4、电源防护电箱需采用加厚型;
5、室外电箱需用 SUS304 不锈钢电箱。
电工 1、操作符合国家《低压电气规范》要求;
2、电线连接处用压线帽连接;
3、分线路与电源总线连接处使用接线端子;
4、电源线出招牌处用橡胶护圈保护;
5、确保招牌箱体良好接地;
6、电源线规格必须根据招牌内灯具功率计算数据选用;
7、电源线在招牌外部分必须外套 PVC 管或镀锌管保护。
钢结构防锈处理 1、钢结构部分完工后全部手工打磨去除表面氧化层;
2、钢结构表面涂刷 2 度以上防锈漆和防火漆。
包边制作安装 1、包边板必须以折弯机折制;
2、前口折弯尺寸不大于 8mm;
3、相邻板接口处加垫板,招牌 4 角处包边板拼口以 45 度角相接;
4、安装时以沉头螺丝固定于框架上;
5、相邻包边板接缝处以白云中性耐候密封胶密封防水;
6、侧边及底边的包边板预制散热孔,孔上需加塑料网眼。
安装配件 1、采用国内专业五金生产厂生产的优质五金配件。
附件 4-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统一格式,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或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中行惠州荷兰水乡支行门楣招牌项目)的谈判采购,以
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公司(或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被邀请谈判人授权代表)签字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码:
传 真:
电 话:
1、若被邀请谈判人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采购邀请文件注明允许分支
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采购邀请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
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被邀请谈判人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身份证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正面
反面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正面
反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麦地路 22 号
联 系 人:黄青
电 话:0752-2289326
电子邮件:hzzhbgs@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0
地 址: 0
联 系 人: 0
电 话: 0
电子邮件: 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