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科路双塘路—荷叶冲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监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林科路双塘路—荷叶冲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监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科路(双塘路—荷叶冲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24〕3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区两级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科路(双塘路—荷叶冲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市雨花区

2.3项目概况:林科路(双塘路-荷叶冲路)工程项目位于雨花区。本项目北起双塘路,南至荷叶冲路,长度约 1851.6m,设计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 50km/h,规划路幅宽度 36m,排水采用雨污分流体制。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工程、隧道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为*****.87 万元(含征地拆迁)。

2.4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时间开始计算,至项目正常运营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含 缺陷责任期),其中建设工期为30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林科路(双塘路—荷叶冲路)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初步设计需达到扩大初步设计深度)、提供满足项目后续各阶段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设计文件应满足初步设计审批的需要。各专业的设计范围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电气、绿化(含红线周边环境设计)、交安、天网、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等工作。

√监理服务:实施监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本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等,从施工准备阶段到缺陷责任期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配套管线工程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提供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1)前期阶段和设计阶段:对设计单位编制 的施工图设计进行造价咨询、前期费用预结算审核。(2)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参与施工现场工程例会、图纸会审及与现场工程实物计量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等;②对施工单位做出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③全程参与合同设备材料暂估价的询价、审价等相关工作,视情况出具咨询报告并对相关询价厂家、代理商等资料进行收集及整理,形成调价报告; ④合同专业暂估工程(公开招标除外)预算价编制或审核; ⑤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⑥工程计量文件审核,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⑦小型项目预结算的审核,变更、签证的管理和审核以及工程索赔的处理;⑧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3)竣工阶段:①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书面初审意见(不要求出具正式报告);②协助建设单位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③建设项目后评价。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监测服务,根据基坑场地岩土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基坑安全等级、周边环境条件及《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2019)等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并结合施工图内容,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监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支护结构水平位移监测;(2)支护结构竖向位移监测;(3)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4)地表沉降监测;(5)管线沉降监测;(6)巡视监测;(7)地下建(构)筑物位移监测;(8)地下水位监测;(9)支护结构应力监测;(10)地上建(构)筑物位移监测等。 最终实施内容以进场后经招标人审核的监测方案为准。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同时具备(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以 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4年04月28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之一,业绩要求如下:(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监理服务和设计服务内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2)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监测业绩。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承担本项目造价咨询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承担本项目监测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监测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资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非招标项目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署时间为准;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若投标人单项合同中同时涵盖工程监理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的业绩,均可认定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②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非招标项目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时间为准;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③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非招标项目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有效时间以成果文件中时间为准。如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上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证明材料。 ④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非招标项目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 ⑤监测业绩证明材料须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及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 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应当由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2)拟任监理负责人1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根据 2021年3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3)拟任造价负责人1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4)拟任监测负责人1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监测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监测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4 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4月28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 按2 转1 或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

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楼南栋

邮 编:4***** 邮 编:4*****

联 系 人:梁先生 项目负责人:刘展、易子杰、李瑜、唐文婷

电 话:0731-******** 电 话:0731-********-8425/152*****52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工程咨 造价咨询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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