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座外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B座外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医院,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电力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人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项目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北京电力医院B座外围维修工程
2.2工程计划工期:2016年7月20日开工,2016年8月05日竣工。
2.3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西里甲1号。
2.4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招标项目需进行原围墙铁艺栏杆的拆除、原围墙地基的挖掘、立柱的基础、砌筑、抹灰、真石漆等,新做铁艺栏杆的安装、旧铁艺栏杆的拆卸、安装,回填土,大叶黄杨、月季的种植,马路牙的敷设,新建铁艺大门,原地面石材的切割和修复,北西南通道装修,含监控设备(带远程旋转控制)的安装以及线路敷设、入网许可、影像存储等。详见技术规范。
招标管理范围包括:负责现场及所有施工人员的管理、协调、督促、照管,协调周边关系。项目负责人须住场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2 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响应招标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或各省、直辖市建设委员会认定的具有装饰专业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土建或装饰工程)注册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具有类似本项目同类工程业绩。
3.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公开通报批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相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安全质量要求: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为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4)质量目标:
保证贯彻和顺利实施工程设计技术原则,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实现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杜绝质量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工程零缺陷移交。
3.6其他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精神,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与投标文件一同封装提交。若未提交有效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质保期
自工程竣工验收两年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
4.2本次实行出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 6日至 2016年06 月13日间购买招标文件。
4.3标书出售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四层-咨询部)
4.4招标文件(电子版文件)按包销售,售价200元/包,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二层会议室。
5.2 开标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年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二层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保证金要求:
所有投标都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形式与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
邮 编:100070
联系人:于超 赵志新
传 真:***-********
电子邮箱:qibaile@heesc.com
帐户名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特别声明: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是本次招标的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的本次招标行为均为非法。提醒购标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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