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号烧结机脱硫系统安全改造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号烧结机脱硫系统安全改造

关于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号烧结机脱硫系统安全改造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四号烧结机脱硫系统安全改造

采购人(单位)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

四号烧结机脱硫系统安全改造主要目的消除四号烧结机脱硫系统安全隐患,同时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对四号烧结烟气进行治理,满足钢铁企业超低排放限值及南京市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 项目改造主要内容为:在五号烧结机主抽西侧新建四号烧结烟气脱硫设施,主要组成由烟气系统、脱硫系统(脱硫反应器、脱硫剂存储制备及供料系统)、脱硫除尘、脱硫灰处理设施及电仪控制系统,脱硫净化完成后烟气接入现有SCR系统中进行脱硝净化处置。 项目改造的特点为: 本次改造是在四号、五号两台烧结机脱硫脱硝系统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极其复杂,新脱硫系统建设在原五号烧结机脱硫场地上,其中现有脱硫系统烟道部分利旧改造、原五号烧结脱硫10吨消化器利旧改造、原五号烧结脱硫系统桩基工程利旧改造、脱硝系统利旧改造;改造完成后系统接入现有脱硝系统中,控制系统程序及HMI与脱硝系统完成一体化整合,形成一套完整的脱硫脱硝系统。原系统由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承建,项目使用了其多项特有专利及专有技术,如:烧结烟气干法脱除方法及装置(ZL200*****0529.5)、一种烟气净化装置与方法(ZL 2017 ********.9)、实现全工况脱硫脱硝的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与SCR脱硝的组合处理系统和烟气处理方法(ZL201*****4857.2)等。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拟推荐供应商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刘红兵153*****221

监督人及电话

梅钢纪委025-********

,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安全 烧结机 脱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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