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及企业碳核查等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及企业碳核查等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及企业碳核查等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及企业碳核查等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及企业碳核查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8万元,详见采购需求。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底。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采购单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证明文件于2024年05月15日之前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288号B1三楼(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未领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八、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文件领售)登记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注:
(1)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允许供应商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请提供以上资料并采用EMS、顺丰邮寄或电子邮箱发送方式(邮箱:zhangbin3@chinaccs.cn)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资料文件接收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注: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的,请将以上书面原件资料采用EMS、顺丰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3)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本次投标。
九、采购文件获取费用:免费。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4年05月19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需在快递包装外标明项目名称、编号(采用EMS邮寄方式或顺丰),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288号B1三楼(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邮件接收人:张工;联系电话:151*****034(拒收到付)
十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9日10:0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288号B1三楼(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十三、其他说明
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hangbin3@chinaccs.cn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四、项目咨询:
采购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雨晴
工作电话:137*****783
代理机构单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1*****034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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