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新区环境保护局拟验收昆明盐矿年产2.4万吨钾碱技改招标公告
滇中新区环境保护局拟验收昆明盐矿年产2.4万吨钾碱技改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 2013 〕 103 号)要求,对昆明盐矿年产 2.4 万吨钾碱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盐矿年产 2.4 万吨钾碱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盐矿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青武山村昆明盐矿内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
建设内容:本项目将厂区原钠碱装置的一台电解槽 R-230F 断开改造生产氢氧化钾,并 在 厂区原烧碱装置预留空地上新建一次盐水、二次盐水以及电解后续的阳极循环和阴极循环系统、真空脱氯系统、部分氯气处理系统。项目电解槽、废气系统、氢气处理系统和部分氯气处理系统利旧。本项目钾碱生产工艺与原钠碱装置生产工艺一致。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污染 因子 | 环保对策措施 |
施工期扬尘、废水、固废、噪声 | 经调查询问,施工期无投诉发生。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采取了围挡(护)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使用施工机械及设施,文明施工,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未外排;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由施工方按照协议收集合规处置。 |
运营期 废水 | 项目建有雨污分流系统。运营期污水收集和回用系统稳定正常运行。产生的生产工艺废水,经新建的收集系统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钾碱生产工艺,不外排;地坪冲洗水收集后,经原有的酸碱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乙炔发生装置,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 )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厕所冲洗,不外排。 |
运营期 废气 |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布局合理,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氯气无组织、电解槽 氯气 有 组织 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标准。严格操作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检查,防止非正常排放。 |
运营期 噪声 | 项目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构筑物隔声、安装消声器及加强产区绿化等措施,经监测公司工作人员连续两天监测,厂界噪声均达到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运营期 固废 | 项目生产的废离子膜和废树脂严格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和管理,并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盐泥滤饼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积极探求盐泥的综合利用途径,确保电石渣库满足盐泥的堆存需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安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清运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6 年5 月16 日 至5 月20 日 在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外网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监测报告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6 年 6 月 6 日 至 6 月 14 日止(共 5 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5 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盐矿年产 2.4 万吨钾碱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云南滇中新区环境保护局
Email : hpgsfk @aliyun.com
电话 / 传真: ****-******** ****-********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 1 号 4 号楼
邮编: 650500
附件 : *******" target="_blank">《昆明盐矿年产2.4万吨钾碱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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