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棚菜种植招标公告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棚菜种植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棚菜种植项目已由长岭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长扶组字〔2016〕2号、3号、4号、5号、6号、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各项目区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村委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岭县A
2.2招标内容:第一标段为大兴镇大兴村建设暖棚15栋;第二标段为大兴镇顺山村建设暖棚15栋;第三标段为利发盛镇利发盛村建设暖棚14栋;第四标段为长岭镇九号村建设暖棚12栋,冷棚17栋;第五标段为八十八乡十九号村建设暖棚20栋;第六标段为太平川镇风水村建设暖棚14栋。
2.3计划工期: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恒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正阳街2832号)报名及购买文件。须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30日9时,地点华苑宾馆(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第一、二标段招标人:长岭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隋福廷
电 话:135*****918
第三标段招标人:长岭县利发盛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吕金山
电 话: 136*****266
第四标段招标人:长岭县长岭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娜
电 话: 135*****031
第五标段招标人:长岭县八十八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子义
电 话: 138*****528
第六标段招标人:长岭县太平川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君
电 话: 138*****9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尹丽波
电 话: ****-********
2016年6月7日
标签: 菜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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