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招标公告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
2.项目编号:四川同君代经开区磋(2016)1号;
3.采购内容:“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磋商人资格:
⒈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⒋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⒌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⒍ 招标文件中关于资质的其他要求;
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⒏ 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评估B级及以上资质(含B级资质);
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保证金:
磋商人须向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未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全额无息退还。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绵阳市商业银行绵阳毅德商贸城小微支行
银行账号:********000014
交款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5日下午17时(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磋商人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盖章确认后生效)。
四、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且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 购买时间:2016年06月07日至0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地点: 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涪城区绵绢路9号B座602室),联系电话:****-*******;磋商文件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供:单位介绍信(盖鲜章)和被介绍人(同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时间:2016 年06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点:绵阳市涪城区绵绢路9号B座602室。
十、采购机构: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项目咨询)、肖女士(标书发售)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绵绢路9号B座602室
电话:****-*******
十一、采购人:绵阳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绵阳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二、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服务 | 1、《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必须符合按国土资源部《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TD/T1029-2010)》、《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TD/T1030-2010)》完成相关评价,成果需通过四川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验收。2、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方案的技术路线、内容设置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必须符合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要求。 3、《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报告与图件编制服务含编制过程中所需各项数据的监测、收集工作;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确定与计算、指标权重确定、指标理想值确定、指标标准化处理、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计算等);开发区土地潜力测算(包括扩展潜力测算、结构潜力测算、强度潜力测算、管理潜力测算、尚可供地年数测算)数据库建设完成。 | 26.95平方公里(主区及发展方向区) |
1、合同要约:
(1)、服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日内完成;
(2)、服务地点:中标单位公司内。
(3)、负责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组对所完成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进行评审,通过后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发文验收(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通过的正式审批意见);
(4)、《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含纸质及电子光盘5份)
(5)、成果移交至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对服务及售后的要求:协助园区编制完成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方案及创建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报告;对采购单位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过程提供技术咨询,至通过验收。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按工作进度,将全部经费分两次支付乙方。
(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经费的40%
(2)、《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审核验收后,取得正式审批意见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后10个日历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经费的60%。
4、服务要求:
通过验收需要的要求: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函[2014]31号)提供如下主要提供以下成果,如有其它补充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1)、文字报告:
①、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报告
②、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报告
③、开发区典型企业分析专题报告
④、基础资料汇编
⑤、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发文验收《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通过的正式审批意见);
(2)、图件资料:
①、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图(1)-按建设状况划分
②、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图(2)-按供应状况划分
③、闲置土地分布图、典型企业分布图、扩展潜力分布图、管理潜力分布图
④、《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含纸质及电子光盘各5份)
(3)、数据库建设
①符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规范。
5、价格构成:包括以上服务价格,以及运输、培训、税费等各项相关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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