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2024年4月25日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2024年4月25日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大公共〔2024〕9号
黑龙江佳再临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对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的“信息机房和网络设备(二次)(项目编号:[******]DC[CS]********-1)提出的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质疑函》中心已收悉,经审查符合规定受理条件,2024年4月24日正式受理,并于2024年4月24日14时组织原专家组针对质疑事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复审,现将质疑处理结论告知贵公司:
一、关于质疑事项
质疑供应商质疑事项:
本项目中标人提供了报价明细表(此表是磋商文件及系统中给定的固定模板,磋商文件第七章规定“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否则其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应为不合格”),中标人提供的报价明细表中的消防系统中包含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6只、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6只、火灾声光警报器1只,以上这三样产品是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其生产销售必须取得对应型号的3C认证,而投标人没有列明以上所有产品的对应型号(其分项报价表只填写了一个型号JB-QB-JBF51S04,而没有列明所有消防系统中对应产品的型号),故投标人所投型号(产品型号是产品上用来识别产品的编号)未对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的所有产品的型号做出完全实质性响应,其符合性审查应为不合格。
专家质疑事项答复:
1、符合性审查表中“如所投标的为货物类项目:明确所投标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但未明确要求列出第四章附表八内所有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
2、招标文件中给定“技术标准与要求”为九项产品品目。
3、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②本项目是货物类采购,由于消防系统、模块机房属于系统设备安装,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凡所购产品所需配件或附件可能没有描述设备安装需要这些材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已经响应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采购人不再另行提供费用。”;附表八中“12.验收前需要提供消防和防雷的检测报告。”
4、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已承诺消防系统满足全部要求。
二、 质疑处理结论。
经磋商小组专家复审意见,最终一致认为质疑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贵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5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