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潘欣欣1户家庭申请八步区南乡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的公示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潘欣欣1户家庭申请八步区南乡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的公示

根据《贺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贺政办发〔2017〕100号)有关规定,我办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潘欣欣1户家庭符合申请八步区南乡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于5月3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八步区住保中心(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3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龙山路3号,八步区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774-*******

附件:潘欣欣1户家庭通过资格审核名单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潘欣欣1户家庭通过资格审核名单

序号

申请类别

与申请人关系

婚姻状况

户主姓名

申请人数

所在单位

备注

1

开发区、园区及企事业单位员工

申请人

未婚

潘欣欣

1

南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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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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