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设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锅炉房设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农业部麦子店街锅炉房设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类)
项目编号:GC-GG160545 | 日期:2016年6月7日 |
招标项目 概况 | 招 标 人 | 农业部机关服务局 | 法人代表 | 邓庆海 | |||
单位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 单位性质 | 国家机关 | ||||
工程名称 | 农业部麦子店街锅炉房设备改造工程 | 建设规模 | 628.84平方米 | ||||
建设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 | 结构形式 | 框架结构 | ||||
层数 | 地上 | 1层 | 檐 高 | 11.5m | |||
地下 | 0层 | 跨(高)度 | 31.2m | ||||
工程项目的补充描述:该项目改造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改造范围为朝阳区麦子店街锅炉房。本次改造涉及的建筑面积为628.84㎡。 | |||||||
投资额及来源 | 合同估算价约43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招标图纸范围内为完成本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办理锅炉设备的拆除、安装、验收、使用的所有特种行业审批手续 | ||||||
投标人 资质等级 | 1、锅炉制造商要求: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B级且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锅炉)。 2、安装企业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3级(含以上)且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3级(含以上)且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 ||||||
项目经理 | 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建筑工程 | ||||||
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二级 | |||||||
投标人 数量 | 是否限制投标人数量 | □是 | 限制时,拟选X家企业参加投标 | ||||
■否 |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后审 (如有说明,请在此处添加,与前述“投标人数量”相一致)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年 6月13日 17时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 ||||||
报名地点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业务接待室(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1楼110室,地铁4号线新街口站A出口向北80米路西) | ||||||
报名事项 |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 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锅炉) 8.《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0.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及复印件。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以上复印件材料均加盖公章交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业务接待室,投标人不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 ||||||
获取文件 | 获取时限 | 2016年 6月 7日至 2016年 6月13日 | |||||
文件获取方式 | 投标单位须先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业务接待室报名,然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到现场报名者,所下载的招标文件无效,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 ||||||
联系人 | 王志远 雷海江 | 联系电话 | |||||
文件联系人 | 吕春发 | 联系电话 |
标签: 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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