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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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逊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XZJZB2024-21 )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
一、招标条件
本托克逊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 480 万元,招标人为托克逊县风城水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托克逊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服务,包括所有运行,安全生产、排放水质达
标,一切运营费用等。托管运营期内必须保证本污水处理厂所排放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
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托克逊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托克逊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范围含环保工
程(设施)运营或环保设施技术服务或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相关业务);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09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10:00-13:
30,下午 15:30-19:30,节假日除外)地点: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 15 区文化路南侧
滨湖花园小区对面 3 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
果截图(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3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 15 区文化路南侧滨湖花园小区对面 3 层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 15 区文化路南侧滨湖花园小区对面 3 层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
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托克逊县风城水务有限公司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托克逊县风城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托克逊县团结西路
联 系 人:刘芳
电 话:186099571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 15 区文化路南侧滨湖花园小区对面 3 层
联 系 人: 陈红
电 话: 1339995861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托管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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