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新疆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新疆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新疆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采油厂春光、宝浪油田

2.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48万(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为新疆采油厂提供安全预评价服务。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评价资质(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等。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业绩信誉良好,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保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安全评价师资质。

项目组成员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4月29日08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20时00分。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09时00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5月20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址:河南油田工程交易招标中心

6.3开标场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河南油田五一路与恒山路交叉口物资供销中心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

地址:新疆奎屯

邮编:******

联系人:史永勤 杨先柱

电话:0377-********

电子邮箱:xcsyq.hnyt@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新疆采油厂健康安全环保室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0992-*******

电子邮箱

xcsyq.hnyt@sinopec.com

0992*******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

2024年4月27日

,新疆

标签: 安全预评价 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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