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服务要求 1.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沈河区征收区域内7个征收地块,共计约13.5万平方米。具体的扫保工作安排根据沈阳市创城、创卫进度进行调整,中标人应保证及时有效的配合采购人所下达的工作任务。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标准,国家或行业、地方有特殊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低收费物业小区按照《沈阳市建立新型环卫作业体制实施方案》和《沈阳市街道、社区环境卫生考核奖励方案(试行)》9000 平方米配备 1 名扫保人员,300 户配备 1 名垃圾收集人员,每300户一个台班(一车垃圾)。安全和应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人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大风天气环境卫生作业应急预案》《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沈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沈阳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与质量标准》出台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3.中标人的人员和车辆达到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并逐步增加机械投入,并改善环卫工人年龄结构,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减轻工人劳动强度。还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4.扫保应达到的基本标准: 4.1庭院、绿地达到路面净、树根净、墙根净、草坪绿地净、公共场所净、楼前楼后净、果皮箱周围净、无人畜粪便,楼道达到地面净、无垃圾污物。 4.2住宅小区的垃圾达到随产随清,无积存、散堆散放情况。 4.3三类街路、沿街单位、街路市场按规定配备清扫保洁和延时保洁人员,环卫设施保持整洁有序,清扫质量和垃圾收运达到环境卫生“形象杯”考核检查标准。 二、具体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既是日常化的小区扫保服务,也是应急性质的突击扫保,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下达的任务时必须保证可以及时完成,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全天候巡视,则应按下列标准执行。 1.非物业小区楼道: ① 每周清扫楼梯 3 次(包括扶手及墙面招贴、喷涂、油渍、污迹、灰尘等)。 ② 随时对小招贴进行清理。 2.非物业小区内广场、园路、绿地等区域: ① 征收区域内早 8:00 开始集中清理一次,下午13:00 开始集中清理一次,对征收区域公共路面、停车位、公共区域草地、绿化带(含树挂)进行清扫(包括纸屑、果皮、烟头、尘土、落叶等垃圾物),全天巡回保洁。 ② 负责征收地块垃圾的收集、集中、转运或清运。 ③ 对建筑垃圾、残土进行绿网覆盖。 ④ 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⑤ 随时清理小招贴。 三、工作标准及要求 1.楼道达到目视地面无烟头、纸屑、杂物。楼梯地面、扶手、墙面及消防栓无明显污染。 2.清扫保洁达到“六净”、“六不”标准。即路面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墙基净,绿化带、花坛、公共绿地、树坑净,雨水斗净,果皮箱净;不见积水,不见杂物,不见人畜粪便,不漏收堆,不往明沟、绿化带、花坛倾倒垃圾污物,不焚烧树叶、杂草和废纸。 3.征收区域楼梯、外墙、单元门、楼道内无小招贴。 4.征收区域内建筑垃圾、残土无裸露,覆盖绿网无破损。 5.按照标准配备环卫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完好。 6.垃圾收集点周边环境整洁,无乱丢弃垃圾、无垃圾残液。 7.征收区域内配备力工、保洁员、垃圾清运汽车。力工负责征收区域楼道内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的收集与运输;负责征收区域内垃圾箱的清理与运输。保洁员负责征收区域路段与路面的清扫保洁;负责征收区域内垃圾及楼道内居民垃圾的清理收集;负责征收区域内小招贴的清理。垃圾清运汽车负责按时进行垃圾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