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可克达拉市卷烟物流配送中转站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可克达拉市卷烟物流配送中转站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可克达拉市卷烟物流配送中转站装修项目(施工)(招标编号:YIL-01-2024-01)投标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
1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可克达拉市卷烟物流配送中转站
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IL-01-2024-01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可克达拉市卷烟物流配送中转
站装修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224.817066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已购置的可克达拉市卷烟物流配送中转站进行装修改造(实际以
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
答疑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可克达拉市卷烟物流配送中
转站装修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可克达拉市卷烟物流配送中
转站装修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
其组织形式的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
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证书)。
3、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自治区外建筑
企业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23年及之
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
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固定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
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1)2023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
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
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
2023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
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2023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项目负责人、项
目主要参与人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
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章);(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
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均需加盖公章)。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
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
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
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
通过)。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
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
眼查”查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七、其他要求
1、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
及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
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投标人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
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
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
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投
标人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5月09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方式: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需备注
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接收邮箱),审核通过发送电子
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6时00分
递交方式: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9楼917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6时00分
开标地点: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9楼917室
七、其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可克达拉市卷烟物流配送中转站
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YIL-01-2024-011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可克达拉市卷烟
物流配送中转站装修项目(施工)
三、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
四、招标内容:对已购置的可克达拉市卷烟物流配送中转站进行装修改造(实
际以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
件及答疑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248170.66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捌仟壹佰柒拾元陆角陆分)。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
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证书)。
3、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自治区外建筑
企业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23年及之
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
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固定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
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1)2023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
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
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
2023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
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2023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项目负责人、项
目主要参与人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
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章);(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
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均需加盖公章)。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
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
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
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
通过)。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
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
眼查”查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七、其他要求
1、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
及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
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投标人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
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
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
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投
标人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招标文件价格:300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
ww.cebpubservice.com/)、(http://www.chinabidding.co
m.cn/)、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上发布。
2、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
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发布。
十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
2、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方式: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需备注报名项目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接收邮箱),审核通过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邮箱号:1498675831@qq.com
线下获取方式: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在新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招标文件;
地址: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4室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均
需加盖公章)。
十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 21日16: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5月 21日16: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9楼917室
十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
地址:伊宁市
联系人:林娜娜
联系方式:0999-8225805
2、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监督

3、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4室
联系人:赵媛媛
联系方式:0999-8993133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工本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
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开户名称:新
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合作区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898002393 账号: 3006023909100144068 联系电话: 0999-
8993969),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
息表”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表
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监督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西路6号
联 系 人:林娜娜
电 话:0999-8225805
电子邮件:278354072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4室
联 系 人: 赵媛媛
电 话: 0999-8993133
电子邮件: 149867583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可克达拉市卷烟物流配送中
投标报名信息表
转站装修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YIL-01-2024-011)
投标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投标人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附件
投标人承诺函
致: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自20XX年XX月XX日至今(3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无投标人
相关行贿行为;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未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
(6)本项目为我单位独立投标,中标后不转包、分包;
(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均须填
写;如未填写,视为无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序号
1
2

上述承诺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此投标人承诺函除第7条承诺由投标人据实填写外,其他条款投标人不得
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
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
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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