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陈列布展及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二次)第二标段(史志馆部分)招标公告

博物馆陈列布展及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二次)第二标段(史志馆部分)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1.宜昌博物馆陈列布展及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第二标段(史志馆部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昌博物馆陈列布展及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第二标段(史志馆部分)。
  2.2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求雨台公园南部地块。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单位自筹。
  2.4工程概况:宜昌博物馆新馆规划用地33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080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328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9800 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局部夹层,建筑总高度34.7 米。本标段史志馆位于地上第四层,主要包含宜昌市情展览厅、中共宜昌历史展览厅、多功能报告厅、志书文献馆藏展示阅览厅和数字方志馆等区域。
  2.5招标范围:博物馆新馆地上第四层史志馆部分的①场馆展示区的布展、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②场馆功能服务区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③场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④藏品展柜的采购与安装⑤场馆内特种库房门的采购与安装⑥场馆内特种照明灯具采购与安装⑦图书、资料、档案室功能性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设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2.7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等级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质量创优要求: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获得楚天杯和绿色二星标识。
  2.9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等级。
  3. 本项目采取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为方案设计招标阶段,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中,评选确定前五名获得入围第二阶段谈判资格。第二阶段为深化设计和施工报价竞争性谈判阶段,最终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具体招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投标人可以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第一阶段评标时进行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下列内容均须同时满足,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方)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原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支机构盖章无效;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应具有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及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一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方之一)应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允许不同成员方分别具备),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方之一)应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允许不同成员方分别具备),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拟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和建筑智能化系统施工的成员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副本原件,如果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地市级及以上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或单项陈列布展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类似陈列布展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类似项目不包括临时性场馆)(提供证明原件);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拟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的成员方)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大型公建项目(如展览馆、博物馆、方志馆、党史馆、美术馆或五星级酒店大堂等)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提供证明原件);
  (8)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应主持过至少两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地市级及以上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或单项陈列布展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类似陈列布展项目的设计(类似项目不包括临时性场馆)(提供证明原件);
  (9)投标人拟承担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其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是各联合体成员方之一);且施工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地市级及以上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或单项陈列布展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类似陈列布展项目的施工(类似项目不包括临时性场馆)(提供证明原件);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的组成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第一阶段招标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7月12日上午10时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才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7月12日上午10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五、本招标工程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上午10时。投标人请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U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招标工程第一阶段招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时,应是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七、本工程第一阶段招标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对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发放第二阶段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的时间安排及其它要求详见第二阶段招标文件。
  八、本工程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时,应是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6年6月3日。第一阶段招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第一阶段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 系 人:吴高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 16 号金德瑞国际酒店 22 楼
联 系 人:赵晶君联系电话:****-*******-****
2016年6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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