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需求:
保安员5人、电工1名、 保洁员人数5人,更夫3人,外聘专业服务人员1名,聘用保安人员年龄要求在60周岁以下,电工和保洁人员年龄要求在60周岁以下,更夫年龄要求在65周岁以下。(除外聘专业服务人员外,以上人员工资均包含管理费,管理费每月不高于500元/人)
二、服务时间:
1.保安队长:7:00-16:10,不包括节假日;保安员:全天候24小时服务。
2.保洁员:7:00—16:00(其中保洁人员工作时间除去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长大约8个月)。
3.电工:学校电源、电路、电暖器等用电出现问题时一小时内到校维修,节假日无修。
4.更夫:16:00—7:00。
5.外聘专业服务人员:按照学校教务科课程表时间要求提供服务。
三、服务范围:
1.保安服务
(1)负责校门的执勤、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管理,如发现隐患、危险要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置。
(2)负责各楼宇的安保工作。
(3)负责校园内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处置工作。
(4)负责校园内大型活动的安保及其他临时性安保工作。
2.保洁服务:教学楼A座、教学楼B座、寝室楼、办公楼、实训楼公共区域卫生及校园内甬路和操场的清洁工作。
3.电工服务:学校校内电路日常维修维护及冬季电暖器维修维护。
4.更夫服务:教学楼、办公楼、实训楼内水、电、门窗检查巡逻,实行楼门前周围三包,杂草、烟头、废纸、塑料袋等卫生管理及除雪等。
5.外聘专业服务人员服务:正常教学。
四、服务标准:
保安、保洁、更夫、电工等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发现一次警告;发现两次书面发整改通知;发现三次按保安、保洁、更夫、电工等人员月服务费的10%扣除服务费。在保安、保洁、更夫、电工等人员服务过程中,因保安、保洁、更夫、电工等人员过失,学校财产丢失、损坏的,由提供保安服务的公司负责赔偿。如因保安、保洁、更夫、电工等服务人员离职、享受探亲假或请病事假,而出现缺编的现象,供应商应在当日补齐,且缺编人员不得超过1人。保安、保洁、更夫、电工等人员要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含初中)。
(一)保安员
1.人员要求
(1)保证保安人员符合国家要求标准(人员工资满足当地用工标准、保安人员缴纳社会统筹五险等相关费用);
(2)提供必要的警用工具:叉子、盾牌、防刺背心、钢盔;对讲机、警棍及强光手电按人数配备及办公用品等;
(3)保安人员四季服装齐全,按季换装;
(4)全年坚守岗位,无休息日;
(5)定期培训,提高保安整体形象及综合素质;
(6)协助校方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及各种案件,完成校方临时交办的其他安保工作;
(7)保安在任何时间发生各种人身、财产及安全事故,一切由保安公司自行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8)统一着装,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规范,做到礼貌待人、遵章守约、不擅自离岗、举止大方、处事得当;
(9)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岗位培训每月不得少于1次,并要有相关培训内容记录。培训内容为:法律法规、专业技能、实践操作;
(10)协助校方做好夜间消防及相关安全巡视工作,具有一定安全防范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11)保持室内卫生干净,地面无烟头、废纸、塑料袋等杂物,窗明几净。
(12)保安室周围杂草、烟头、废纸、塑料袋等卫生管理。冬季降雪天气及时清理门前积雪,方便师生出入。
2.具体安排
1名保安队长(长白班),具有消防相关工作资质证件,负责统筹保安、保洁、电工、更夫人员日常管理,每日巡查消防设施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做好登记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4名保安人员(24小时两两轮换制)。
(二)保洁员
5名保洁员分别负责教学楼A座、教学楼B座、实训楼、办公楼、宿舍楼;无特别明确保洁人员,视为5名保洁人员统一要求。
1.人员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劳动争议及纠纷,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具备相关劳动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慢性病史、传染病史、职业病史和精神病史,若因身体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服务商及本人负责。
(4)品德端正,无酗酒和违反公共道德标准的不良嗜好。
(5)保洁人员在任何时间发生各种人身、财产及安全事故,一切由提供保洁服务的公司自行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人员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
(2)环境优美、卫生清洁、物品整洁。
(3)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不大声交谈、嘻闹。
(4)日常保洁人员使用的工具、装备、耗材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完成学校指定的各项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3.保洁工作
(1)楼内地面:地面每日洗拖擦三次以上,其他时间做好日常卫生保持,捡拾可视物及泥土等。(宿舍保洁员一次)
(2)门、消防设施、楼梯、扶手、洗手池及其他公共设施每天擦二次以上(宿舍保洁员一次),不锈钢扶手、白铜门等每月打不锈钢光亮剂一次。
(3)公共部门的门窗玻璃、墙壁每日清擦,天棚、照明设施定期清扫灰尘(特殊情况例外)。
(4)办公室、公共部分外窗每季度清洗一次。
(5)卫生间每节课清扫、消杀一次,每周彻底清洗,消杀一次,垃圾当日及时清理。
(6)地面污渍每月彻底清洗一次。
(7)楼外围公共区域卫生,每天七点清扫一次,白天做到无垃圾、烟头、无泥土、无杂物等,操场每天清扫垃圾、树枝、树叶,完成校规定清扫范围等,垃圾及时清运。其中,教学楼A座楼外围公共区域卫生为前门到校门墙体一侧,后门到操场甬路;教学楼B座楼外围公共区域卫生为前门到校门墙体一侧,后门到操场甬路;实训楼楼外围公共区域卫生为实训楼部分墙体(门前一侧,含三职高驾校墙体)到居民区住宅墙体;办公楼楼外围公共区域卫生为办公楼墙体(门前一侧)到宿舍、食堂和居民区住宅墙体一侧;宿舍楼楼外围公共区域卫生为食堂到后门位甬路和草丛。
(8)以上清洁做到无积物、无尘土、无污渍、有光泽。
4.环境卫生标准
(1)确保每日清洁保洁的情况下,对走廊玻璃窗、会议室玻璃窗、墙面瓷砖、墙面石材、天棚、卫生洁具、玻璃、镜子、镜面不锈钢、电镀物品表面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2)有专人监督检查保洁工作,所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实行全天候标准化清洁保洁。
(3)会议室实行用后即时彻底保洁,桌椅、设备、物品归位、卫生清扫,长时间无人使用时,必须每周保洁1次以上。(办公楼保洁员)
(4)卫生间、走廊、楼梯通道、大厅及其他公共部位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
(5)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6)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定期对下水道等地进行除杀灭虫,避免出现蚁害等现象。
(7)以上清洁做到无积物、无尘土、无污渍、有光泽。
(8)校级领导办公室每天清扫一次。(办公楼保洁员)
宿舍保洁员1名:负责学生宿舍保洁,住宿学生早晨离寝后将宿舍从一楼到三楼全部打扫一遍后即可完成当日工作(打扫标准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其他4名保洁人员全天在岗,按时上下班。
(三)电工
应有特殊工种操作资质,完成学校校内,电路及日常维修维护正常工作外,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完成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任务。在任何时间发生各种人身、财产及安全事故,一切由提供服务的公司自行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更夫
1.放学上岗时间为16:00到岗,上学离岗时间为7:00。
2.对门窗、电源、灯、水房、电暖器等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
3.楼门前周围三包(整个楼体3米范围内),杂草、烟头、废纸、塑料袋等卫生管理等。
4.每晚巡查三遍,有记录。
5.在岗期间杜绝饮酒,不允许干与工作无关事情。
6.在岗期间注意用电防火安全。
7.冬季降雪天气及时清理楼门口到甬路积雪,方便师生出行一条道路。
8.不允许无故脱岗、漏岗。
9.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相关工作。
10.更夫每日浇花(办公楼)。
(五)外聘专业服务人员
1.按时到校上课。
2.按教学要求完成学科任务。
3.听从教务科统一安排。
4.保证教学质量、效果。
五、其他
(一)合同
1.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提供方经校物业保安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物业管理考核细则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服务提供方承担。
2.签约要求: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一年一评定续签或终止。服务提供方经校方考核为优质的,校方可优先考虑与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一签,且连续续签期限不超过三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合同性质及实质性内容。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指示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合同按新的指示及政策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
(二)服务
1.如服务提供方有违约扣款,经双方相关人员核实确认后,报学校财务部门从服务提供方当月服务费用中扣除。
2.服务提供方的报价中,应包含的项目有员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税金、福利费、劳动保护、服装费、清扫保洁工具及清洁用品、药品费用和保安人员警用装备费用、电工使用电工工具和电路日常维修维护、冬季电暖器维修维护等所需耗材等。
3.因服务提供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对其自身、校方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服务提供方承担。
4.聘用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劳动安全均由服务提供方负责。
(三)支付
聘用人员工资实得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甲方应于每月底前将物业费支付给乙方(每月支付费用为全年总费用的1/12)。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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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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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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